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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举措促货运车辆便利通行
2012-05-18    来源: 交通部网站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38号文件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税收、土地、交通、技术等九个方面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山东省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意见》多项政策措施均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并确定五项举措重点促进公路货运车辆便利通行。一是依法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项目,撤销省内268处临时治超站和超期限普通收费公路站点,清理不符合间距要求的收费站点,对收费公路结构和站点布局实施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二是加大高速公路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降低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提高收费公路信息的透明度,加快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提高公路货运车辆通行效率。三是落实电煤运输快速通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政策,对符合快速和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继续实施快速放行政策。四是制定城市货物配送管理办法,确定标准环保车型,调整优化通行时间和路线,在重点物流中心、配送站点及农产品市场周边兴建停车场,规划临时专用停车泊位,保障配货车辆停靠需求。五是制定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建立挂车证件管理和有关甩挂运输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制定挂车交强险政策和甩挂运输车辆燃油补贴办法,完善甩挂车辆海关监管制度,强化大型货运车辆和甩挂运输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