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站运杂费的核收有哪些项目?怎样核收?
( 1 )到站运杂费核收的项目
① 水陆联运运杂费:
A .分段收费水一铁(从水路到铁路)的铁路段运杂费;
B .分段收费铁一水一铁(从铁路起运通过水路到达铁路)的代收水路段运杂费;
C .发站一次收费的水一铁和铁一水一铁(指铁路和水路运杂费由发站或发港一次核收)到站发生的卸车费、取送车费等。② 变更到站及变更收货人的运杂费。
③ 到达站发生的其他运杂费,诸如:卸车费、取送车费、货物暂存费等。
④ 其他经铁道部、铁路局批准按到付办理的运杂费。
( 2 )到站运杂费的核收
① 到达水陆联运运杂费,根据水陆联运货票(含分运货票)中填制的应由到站核收的铁路运杂费和代收水运段运杂费,经复核无误后,填制货杂收据向收货人核收。
② 变更到站及变更收货人的运杂费,应根据到达货票中填写的有关变更事项,按照规定计算的变更费用,填制货杂收据向收货人核收。
③ 对到站发生的其他运杂费,应根据到达货票中记载的有关数据,并填发货杂收据向收货人核收。
④ 对铁道部和铁路局批准按到付办理的运杂费,根据到付货票,并填制货运杂费收据向收货人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