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根据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分为以下9个类别:
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对于那些具有多种危险属性的化学品,一般按照“择重入列”的原则进行分类,即按照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属性进行分类。在“类别”下面又细分有“项别”。
一、爆炸品 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并产生高压冲击波(发生爆炸)对周围物体造成破坏的化学品。又分为6各项别,其爆炸危险性依序降低。
1、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雷管、炸药、苦味酸、硝化甘油等。
2、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燃烧弹、催泪弹等。
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非起爆导火索、点火引信、苦胺酸钠等。
4、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安全导火索、爆炸式铆钉等。
5、有整体爆炸危险但非常不敏感物质 本项包括有整体爆炸危险性,但非常不敏感以致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引发或由燃烧转为爆炸的可能性很小的物质。
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本项包括仅含有极端不敏感起爆物质、并且其意外引发爆炸或传播的概率可忽略不计的物品。但是该项物品的危险仅限于单个物品的爆炸。
其危害:人有生命危险和物体被破坏。对这类危险品,只有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爆炸,是无法扑救的。对于扑救爆炸品火灾,禁用酸碱灭火器,切忌用沙土覆盖,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可用水或其他灭火器灭火,施救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
二、气体 指在50度时,蒸气压力大于300KPa的物质。20度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本类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它类别物质的蒸气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本类根据气体在运输中的主要危险性分为3项。
1、易燃气体如压缩或液化的乙胺、一氧化碳、甲烷等。
2、非易燃无毒气体如窒息性气体(氮气)、氧化性气体(氧气 )或不属于其他项别的气体。
3、毒性气体 如液氯、液氨等,对人类健康有较强的危害性。
其危害性:
1、易燃易爆。
2、流动扩散。
3、受热膨胀、气压升高。
4、易产生或聚集静电。
5、腐蚀毒害。
6、窒息。
7、氧化。
事故处理:
发生泄漏时,阀门松动漏气应立即拧紧;如无法关闭时,可将气瓶浸如冷水中;液化气体容器破裂时,应将裂口部位朝上。气瓶着火时,应尽快将气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应向钢瓶浇洒大量冷水冷却钢瓶降温,或将钢瓶投入水中使之冷却,以防钢瓶高温引起爆炸,同时将周围气瓶和可燃物搬离现场。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灭火、扑救有毒气体或处理气瓶泄漏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站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三、易燃液体 指1、闭杯实验闪点小于等于60.5度、易于燃烧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如汽油、乙醛、丙酮、苯、甲醇、环乙烷、氯苯、苯甲醚、乙烯防腐漆等,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2、液态退敏爆炸品。
其危害:
1、易燃。
2、爆炸。
3、热膨胀。
4、流动扩散。
5、易产生或聚集静电。
6、有毒。
事故处理:
1、容器渗漏时,应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处更换包装。渗出的液体可用干砂土等物覆盖后扫除干净。
2、能溶于水或部分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发生火灾时,无论比重大小,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或大量水进行扑救,但应注意液体被冲散而扩大着火范围,水柱不得直接冲在易燃液体上。水一方面可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同时减少易燃液体的挥发,达到灭火的目的。
3、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在容器内,可用水降低容器的温度和压力。当液体已经溢出时,如该液体相对密度小,不能用水灭火;如相对密度大,可以用水来隔绝空气灭火,但水层必须有一定的厚度。对于密度比水小又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发生火灾时,可选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剂灭火;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
4、扑救具有毒性、麻醉性和腐蚀性的易燃液体的火灾,施救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尽可能地站在上风处。发现中毒人员,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并送医院救治。
四、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易燃固体,如硫磺、赛璐珞、红磷、硝化纤维,樟脑和乙醇的混合物等。
2、易于自燃的物质,如黄磷、三乙基铝等。
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氢化钙等。
其危害:
1、易燃固体 :易燃、爆炸、本身或其燃烧产物有毒或腐蚀性、遇湿易燃、自燃。
2、自燃物品: 遇空气自燃、遇湿易燃易爆、积热自燃、毒害腐蚀。3、遇湿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遇水易燃、遇氧化剂或酸着火爆炸、有毒或腐蚀。
安全处理:
1、对撒漏的物品,应谨慎收集妥善处理。如撒漏的黄磷应立即浸入水中;硝化纤维要用水润湿;金属钠、钾应浸入煤油或液体石蜡中;电石、保险粉等遇湿易燃物品撒漏,收集后另放安全处,不得放回原货件中。
2、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灭火剂扑救,如散装硫磺、赛璐珞、燃烧时可用大量的水进行灭火。但是,当遇湿易燃物品(镁粉、铝粉、铝铁溶剂、金属有机化合物、氨基化合物)着火时,严禁用水、酸碱灭火剂、泡沫灭火剂以及二氧化碳灭火剂,避免增加其危险,只能用干砂、干粉灭火。对本类物品的火灾扑救,应有防毒措施。
五、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性物质,如氯酸铵、高锰酸钾、双氧水以及其他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都属于氧化性物质。2、有机过氧化物 ,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其危害:
1、氧化性物质 具有火灾、爆炸(接触有机物、易燃物)、中毒和腐蚀等。
2、有机过氧化物 具有爆炸、火灾、中毒和腐蚀等。
安全处理:
1、撒漏时,应扫除干净;在用水冲洗。收集的撒漏物品,不得倒入原货件内。
2、过氧化物着火时,不能用水扑救;氧化剂用水灭火时,要防止水溶液流至易燃、易爆物品处。扑救有机过氧化物火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
六、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1、毒性物质 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农药、天然毒素、有毒重金属及其化合物。2、感染性物质 如生物制品、诊断样品、基因突变的微生物与生物体、携带病菌病毒的其他媒介、病毒蛋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