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各级部门应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见《危规》附件12),制定和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施救信息网络。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处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预案是指根据预测的危险性,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 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目标是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因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时,采取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铁路各部门要做好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消防、环保、疾控中心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经常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的内容。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框架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单位的办理种类和运量,重要基础设施及作业特点,确定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与器材及其分布。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应急救援机构设置,组织人员及职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联络网络。
(3)报警与通讯联络方式。建立24h值班制度和有效的报警装置,以及有效的内、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4)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包括现场人员清点、撤离方式;划定危险隔离区,非现场人员紧急疏散方式;周边区域单位人员的疏散方式;事故周边区域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等。
(5)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抢险救援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撤离条件;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等。
(6)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及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善后处理与总结分析。
二、应急救援保障
(1)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应急装备、药品和器材等)。
(2)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与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应急救援队伍的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情况,明确与地方政府、军队、武警等团体的联络方式。
(4)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明确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设备(包括电源、照明),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备用措施等内容。
(5)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名称、数量、分布、功能、使用信息,驾驶员应急准备措施,使用单位启用方案等。
(6)物资和经费保障。
(7)保卫和治安保障。
(8)监督检查。
三、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公众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公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预防的措施(包括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等)。
(2)培训,明确培训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并对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练,明确演练的部门(机构)对演练的场所、范围、内容要求,组织指挥等作出规定,不断提高对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