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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历程回顾与前景展望
2011-01-21    来源: 中铁物流网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本文在阐述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所经历四个阶段:改革开放前的初级发展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起步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发展壮大和纳入行业管理阶段,以及跨人新世纪后的整顿规范阶段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立法管理的演变过程,包括初级管理、规范管理和完善管理三个阶段;介绍了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在从业人员培训、运输工具的槽罐检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以及GPS监控等技术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而明确了未来几年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重点及发展方向。
   
随着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危险化学品的需求迅猛增长,再加上公路运输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易组织、机动灵活并可实现“门到门”运输服务和为其他运输方式提供衔接服务等特点,使得公路危险货物运输量逐年上升。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量超过2.0亿吨,其中剧毒氰化物超过80万吨,易燃易爆的油品类超过1亿吨[1]。除运输量上升外,危险货物的品种也越来越多,危害特性越来越复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已覆盖了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杂项危险物质与物品等9类[2]。大量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危险货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形成一个个流动危险源,致使运输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运输安全也越来越重要。
   
由于经济快速增长所需危险货物的量不断增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市场秩序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运输管理水平尚待提高等,进而导致了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多发,造成的危险程度也越来越严重。如今,如何利用科技手段以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已成为我国政府关心研究的热点之一。如郭培杰[3]、任常兴[4]、郭晓林[5]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危险货物运输路线优化方面,文献吴宗之[0]等则对引起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原因做了大量分析,但针对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发展历程以及与之配套的立法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却涉及甚少。为此,本文从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历程人手,分析了国家政府管理部门在立法管理、技术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以便更加了解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的发展现状,以明确今后研究工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
 
   一、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历程回顾
  
回顾发展历程,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大致经历了从小到大,逐步壮大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初级发展阶段(1978年以前)。该时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只有少数城市拥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为数不多的专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而绝大多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使用普通货车或简单改装的车辆,甚至使用人力车进行手推、肩扛,劳动防护和运输条件极差。而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也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相关操作技术不
规范。
  
第二阶段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起步阶段。随着道路运输市场的逐步开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也从封闭走向开放,大量社会运力投入到该行业运输工作中,包括化工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也走向社会,个体运输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甚多,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多层次、多部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结构。这一时期政府也意识到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对危险货物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进行了大量研究,积极与国际接轨,采用国际通用的相关技术法规,同时国家和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等管理部门也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输管理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运输开始了立法管理和与其配套的技术管理。
   
第三阶段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入发展壮大和纳人行业管理阶段。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更加开放。由于厂矿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体的车辆加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列,致使技术性能好的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增多,并从国外引进了一部分性能好、容量大、专用性强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使得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程度提高,形成了一批专业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同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也得到了重视和加强。1993年交通部出台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1993]1382号),各省市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及时出台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具有操作性、实用性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并强化了道路
运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大大提高了从业队伍的业务素质。经过努力,初具规模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基本形成,且市场经营行为得到了初步规范。
   
第四阶段是跨人新世纪以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入整顿、规范和发展阶段。运输市场经营模式的多样化,繁荣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但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滋生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随着危险货物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水上运输对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的限制,使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运作,业户违规操作和不安全运输等行为较为突出,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国家和行业系列法律、法规的及时出台和修订,促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和车辆技术状况的要求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逐步趋于完善,为安全运输、减少事故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立法与技术管理
   
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一部分,采用的管理模式基本与道路运输管理体系相同,即交通部是交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地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为领导,以公路运输管理局等专门管理机构为主线,把省、地(市)、县、乡各级管理机构按条块关系合理的联结起来以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该职责大致包括立法管理和技术管理两部分。交通部和地方各级运管部门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承担的职能各不相同,但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职能要素方面则是一致的。主要包括车辆管理(技术状况、运力结构);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考试、资格认证);运输经营企业管理(开业条件、企业资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运输安全;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等。
 
   (一)、立法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立法管理是伴着运输市场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危险货物的立法管理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指导下,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制定了一系列危险货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五十年代初期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初级管理阶段。这段时期国民经济建设虽然需求部分危险货物,但数量和品种相对较少,且相当部分危险货物由铁路运输完成。交通部虽然负责全国主要道路交通管理和制定发展规划、管理法规等,但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还没制定出一部部门规章,也没有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几乎是空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处于 一种低层次的管理。
   
第二阶段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2000年,属于规范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改革开发”政策的实施,危险货物需求量增加较快,各地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出现一些突出的问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发[1987)14号);交通部制定并发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1993]1382号)、《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邢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3145—91)、《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92),以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1990)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随后水运、公安、铁道、民航、化工等部门陆续发布了危险品管理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等。
   
第三阶段是从2000年开始至今,属于完善管理阶段。该阶段时间虽短,但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来说是完善管理重要的阶段。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经济快速发展,各行业对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颁布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实发展需要,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再加上我国已加入WTO,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正按照加入WTO的承诺逐步对外开放,最终融人到全球经济运行之中。为了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2002年政府先后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了“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此同时,交通部修订发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如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代替JT3130—8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代替JT3145—91,以《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2005)以代替旧的GBl2268—1990等,在新品名表中取消了旧标准中的危险货物品名编号方法(CN编号),统一采用联合国编号(UN编号)。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与国际组织及技术法规体系,以及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举措不仅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了法律和技术支持,规范了市场准人和市场监管,而且推动了国内危险货物管理与国际管理体系的接轨,大大提升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层次,对提高运输效益,减少重大事故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技术管理
 
  (1)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培训是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减少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即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目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主要由各级交通部门负责,具体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进行,市级运政管理机构与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试,按照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同工种发放和管理从业资格证。
   
培训教材方面,由于以前所用教材都是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参照相关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自行组织编写,致使内容各不相同,许多教材实用性较差。为此,交通部于2005年5月8日颁发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并组织专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大纲》的要求,统一编写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丛书,其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材》作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教材。另外,交通部还于2007车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施。同时组织研发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计算机出题考试系统”,从培训教材及培训规范化考试两方面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而培训师资方面,因从事道路危险货物专业知识培训的教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了提高其整体水平,保障培训质量,交通部于2006年11月23日发布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并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教练员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②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③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这三个条件进而从培训师资方面强化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质量。

(二)专业运输车辆的科学管理
   
(1)罐体的检测
   
车辆是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关键因素。目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主要涉及到运管、质检等部门。其中,质检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对危险品包装物、容器以及运输工具的槽罐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在国家批准的定点单位生产,在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机构开展专业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主要包括“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方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释义》一书对罐体的“年度检验”、“全面检验”的定义以及检验项目做了详细解释。“年度检验”是每年进行一次,可由运输企业自己检测,“全面检验”是每五年定期进行一次,必须由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新罐车的槽罐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后方可作业。目前,我国当前罐车的槽罐检验工作开展得不是十分理想,在一些地方至今质检部门还没有开展槽罐的检验工作,这种情况不仅是法规未得到落实而造成交通运管部门行政执法和管理中的困难,也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的隐患。
   
(2)GPS监控技术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行驶记录装置或定位系统,不但可以动态监控和及时调度,也有助于发生运输事故时的应急救援。为此,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中要求:“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的危险货物,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据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大部分专用运输车辆安装了GPS,或行驶记录装置,基本实现了危险货物运输的动态监控。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为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使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所运危险货物的急救、消防等知识和应急能力,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根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有关要求和思路,提出了“运输危险货物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并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国际通用数据,编写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这不仅有利于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在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发生被盗、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援。更为重要的是,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可以根据“安全卡”上的信息开展有效施救。同时,由于随车携带“安全卡”,从业人员可以随时和进一步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和运输安全知识。  .
 
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前景展望
  
经过多年的发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已日趋完善。展望未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前景,既要联系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国民经济建设可能对危险货物运输提出的任务,又要联系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现有基础及国际相关发展趋势,积极与国际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接轨,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为此,应加强下述领域的研究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标准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内容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由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诸多政策法规对适应和满足现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甚至还互相矛盾,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者较为困惑。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标准是本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未来的发展中,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改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和政策制定,维持和改进有效的监管,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和市场监督体系,促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是一项迫切需要完成的工作。
   
(二)合理规划危险货物运输网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的规划关系到地区环境和国民安全,并且对运输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需要政府组织专家学者规划合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将大量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向合理的地理位置转移,从宏观角度规划出区域内风险最小的危险货物运输网络,并建立快速应急机制,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快速处置,使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保障国民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政府规划设计的网络内,通过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选择优化的运输路径和方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使企业的成本降到最低。
   
(三)建立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卫星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技术,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跟踪、监控、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目前,这些监控网都是独立运行,只能监控本地区、本企业内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已往发生的事故分析可以看出,就一个地区网而言,对于外地驶入的车辆,无论是否安装GPS都缺乏监控,一旦这些车辆在本地区发生事故,就很难在第一时间调动本地区内的应急部门进行处置。因此,实现有效的联网和信息连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快速处置,是今后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
   
(四)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针对当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现有情况下全面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而政府各职能部门则应提升管理水平,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尽最大努力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量的需求。二是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现状,结合国外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规范运作、安全运输”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