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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流程
2011-01-14    来源: 中铁物流网

        德国法律对危险货物运输有一定要求,铁路、公路、内河运输和航运的标准是统一的。为了详细说明危险货物的运输方式和注意事项,德国铁路制定了危险货物委托书,任何方式运输的危险货物都要按照危险货物委托书的要求执行。


德国拥有200多家私营铁路公司,他们如果想开办危险货物的承运任务,必须有一名危险货物代理人,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管理。危险货物代理需经过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职业培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工作人员(如司机)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危险货物的培训。德国运输危险货物必须有专用停放场。

在德国运输危险货物,发货人必须持有危险货物事故须知方可承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委托书中有各种危险货物的事故须知,发货人只需将其复印,交给铁路部门。铁路机车司机持有危险货物运单和危险货物事故须知就可运输危险货物。德国私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不是由德国铁路货运公司(Railion)检查,而是由当地政府的劳动保护局负责。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只是相关人员的兼管,危险货物的检查也只是抽查。如在1993年至2004年间,多特蒙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只在1993年、2004年接受了所在地劳动保护局对其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检查。每年公路重载汽车(LKW)运输的危险货物中,大约有1%的比率受到警察的抽查。

由于所在地劳动保护局对于危险货物的检查较少,每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私营铁路公司必须写一份危险货物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全年运输危险货物的等级、数量、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写危险货物报告的人员必须是危险货物代理人,必须将危险货物代理人的培训证书、培训情况等附后,同时必须经公司的负责人签字认可。危险货物报告要求保存5年。

危险货物发运前的检查由主任检车员负责。主任检车员既可以是国有铁路的,也可以是私营铁路公司的,但必须经过培训与考试。

普通危险货物运输一般采用集装箱或集装罐运输,由发货人自己装车,按照规定的标准装车和施封。铁路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检查,只是核实货票、危险货物说明书等单据、外部标记和施封锁等。在德国发送危险货物,由于发货人装车的原因造成事故,发货人要负法律责任。

在德国铁路运输危险货物,除了要执行相关的法律和危险货物委托书的要求外,主要按照相当于国内《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RID2003和《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运输危险货物。

《RID2003》的制定和修改由德国联邦政府负责。对于规章的修改,是由使用规章的单位上网查询或查看公布法令的公报(Gesetzblatt)。

为了便于及时修改规章和咨询解决铁路相关业务,德国运输公司联合会对入会的公司提供便捷服务,但入会的铁路公司每年要定期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由该联合会定期将各种铁路规章的修改及时通知各私营铁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