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出口及过境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时,托运人应提供危险货物技术性能说明书;并提交完整、齐全、准确的危险品装箱清单以及货物在箱内装载情况。
托运人应在集装箱到港(口岸)前一个月,持有关技术文件报铁道部批准。进出口及过境危险货物集装箱经由国际铁路联运的,按《国际铁路联运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