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铁道部铁运[2002]20号文的有关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
除放射性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其它危险货物都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
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办理托运前,应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资质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资质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委托铁路局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具体受理托运人《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
2、危险货物生产单位应出具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3、剧毒品和其他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应出具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同级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托运人应有相应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对固定的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应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经办人必须执有铁路局发放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将有关文件资料报发送站所在铁路分局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铁路分局根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核。铁路局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铁道部。铁道部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将批准的《资质证书》确认号以电报形式批复铁路局,由铁路局发放《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确认号的编码方式如下:
编码采用铁路局、分局、车站、托运人四级代码方法,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编码分配方法如下:
1、铁路局编码:哈尔滨:23;沈阳:21;北京:11;呼和浩特:15;郑州:41;济南:37;上海:31;南昌: 36;广州:44;柳州:45;成都:51;昆明:53;兰州:62;乌鲁木齐:65。
2、铁路分局分配一位数,由铁路局根据本局情况进行分配,如: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为:111。其地铁路分局顺序分配号码。
3、车站分配两位数01-99,如北京铁路分局大红门站110101。其他车站顺序分配号码。
4、托运人分配两位数01-99如北京化工轻工总公司在大红门站办理运输,该托运人《资质证书》编号为11I0101。
经铁道部批准后,托运人确认号 1110101即代表:北京局北京分局大红门站北京化工轻工总公司。
办理地点及要求
托运入申办《资质证书》必须在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按铁道部铁运[2002]20文件规定办理。经铁道部批准在全路公布确认号的《资质证书》可在全路各铁路局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时使用。
证书分正本和副本两种,证书正面左上角印有正、副本字样以示区别。根据托运人实际情况,可发给正本和副本,但副本不超过三个。
爆炸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托运爆炸品时,应出具运达地或售出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通行证》。
在专用线办理危险货物,托运人必须符合《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办理。
托运人新购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应出具《资质证书》和车辆有关技术审查资料,经铁道部技术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准运手续。自备罐车使用前,托运人应到所在铁路局办理《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准运证》。
严禁中介部门代理(代办)国内危险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