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专仓专储,危险货物周围严禁烟火,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23℃的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钢桶储存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装卸和搬运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钢桶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3、一般不得与其它化学危险品混放。库房内小规模少量小桶装易液体可设危险品区,按性质分开储存,同一区域内不得混放氧化剂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热天最好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夏季运输应遵守当地具体规定。
5、绝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从呼吸道浸入人体造成危害。应特别注意易燃液体的钢桶必须完好。在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措施。在夏季或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空气中有毒蒸气浓度加大,更应注意防止中毒。
6、库房的建筑和管理要求应按防火标准化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