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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装卸车作业时的要求
2010-11-09    来源: 中铁物流网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使用的照明设备及装卸机具必须具有防爆性能,并能防止由于装卸作业摩擦、碰撞产生火花。装卸作业前,应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检查,向装卸工组说明货物品名、性质、作业安全事项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要轻拿轻放,堆码整齐稳固,防止倒塌,严禁倒放、卧装(钢瓶等特殊容器除外)。装卸车作业要求如下:
1.装车作业
(1)检查车辆。检查车种车型与规定装运货物相符,查看门窗状态、进行透光检查,确认车辆检修是否过期。
(2)检查货物。检查货物品名、包装、件数与运单填写是否一致,以及货物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装载货物(含国际联运换装)不得超过车辆(含集装箱)标记载重量,严禁增载。
(3)装车作业。传达安全注意事项及装载方案。
(4)装车后工作。检查堆码及装载状态,查验门窗是否关闭良好,做好施封加锁及装车台账登记工作等。
2.卸车作业
(1)检查车辆。车辆状态及施封检查,核对票据与现车,确定卸车及堆码方法。
(2)卸车作业。传达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及卸车方案。
(3)卸车后工作。填记卸货登记簿。对受到污染的车辆,及时回送洗刷所洗刷除污。清理车辆残存废弃物交由收货人负责处理。因污染、腐蚀造成车辆损坏的,要按规定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