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货物装卸收费计算的一般规定:
1.货物适用两个以上的费率时,按表定费率高的费率计费;
2.不同品类的整车货物按一批办理时,按其中费率高的货物适用的费率计算。但单件重量超过200千克的重件货物,不论其是否与其它货物按一批办理,均以每件的重量和费率分别计算;
3.一批或一项货物适用两种以上的加成时,应将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为其适用的加成率;同时适用加成和减成时,应以加成率和减成率相抵后的差额作为其适用的加(减)成率;
4.整车、零担货物和集装箱的换装费,按该批货物所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算;
5.零担货物和集装箱的中转装卸费,车内搬动清点按一装;落地再装或过车,均按一卸一装计算;
6.一批货物每项作业费的尾数,不足0.1元时按四舍五入处理;
7.杂作业人工小时的计算,按实际参加作业的人数和每人的出工时间(由派班出发起至作业终了止,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加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