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托运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应按以下要求填写运单:
1、一张运单托运的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必须是同一托运人、收货人、起运地。
2、托运拼箱货物要写明具体品名、件数、重量;托运整箱货物除要写具体品名、件数、重量外,还要写集装箱箱型、箱号和封志号,并注明空箱提取和交还地点。
3、易腐、易碎、易溢漏的货物、危险货物不能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用一张运单托运。
4、托运的整箱货物,应注明船名、航次、场站货位、箱位,并提交货物装箱单。
5、托运人要求自理装拆集装箱或自理装卸集装箱时,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6、托运需经海关查验或商品检验、卫生防疫、动植物检验的集装箱时,应连同检验地点在运单中注明。
7、应使用钢笔或元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8、已填妥的运单,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