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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集装箱运输组织的相关介绍
2011-11-02    来源: 中铁物流网

第1条 铁路集装箱运输应按“合理集结、多装直达、均衡运输、减少回空”的原则组织,以开行班列为发展方向。铁路局和公司要不断优化运输组织方案,提高班列开行质量,加快集装箱周转。

第2条 集装箱运输实行全路集中统一调度指挥,集装箱调度纳入全路运输生产调度系统。各级集装箱调度根据铁道部下达的月度集装箱装车计划审批和下达月度装箱计划,按计划组织装箱,调整集装箱保有量和箱流去向,组织实施集装箱班列运输方案,掌握集装箱扣修和修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集装箱运输和专用平车动态,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第3条 铁路集装箱运输实行优先审批计划、优先配车、优先挂运、优先排空箱的政策,统计报表单独统计。

第4条 车站应预先受理运单,集结后按方向有计划地组织装箱。

第5条 铁路集装箱月度装箱计划由车站向集装箱调度提报。其主要内容有发送箱数、发送吨数、去向、排空和接空箱型、箱数等。

第6条 集装箱应组织铁路整车运输一站直达车装运。铁路局应制定管内中转集结办法,避免积压,尽快运抵到站。

第7条 发站对承运超过7日未能装出的集装箱应及时报告集装箱调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