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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冰冷藏车的加冰作业
2011-06-09    来源: 中铁物流网

使用加冰冷藏车装运易腐货物时,在始发站需要的冰、盐和劳动力由托运人准备和组织。车站有供冰条件的,经协商也可由车站供应。冰、盐费用,车辆取送费及有关劳务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办理回送加冰的按规定向托运人核收货车回送费。
 
始发站由托运人组织加冰加盐的,应由发站货运员对所加冰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并确认“冷藏车作业单”内填写的加冰、盐数量。
 
始发加冰应加足冰箱定量、并应在冷藏车调离装车地点前再次补足冰、盐,以保证冷藏车运行到下一加冰所时,冰箱内存冰不少于20%。
 
当冷藏车运行到前方第一加冰所时(运行时间在3日以内),经检查,如发现托运人在发站应加冰而没有加冰或加冰不足时,除进行补足冰、盐外,要电报通知发站促其注意,并由发站向托运人补收冰盐费用。如因始发加冰不足造成货物腐坏事故时,处理局应及时上报铁道部,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加冰冷藏车办理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