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地域、国界,建立包含企业、厂家、其它运输代理企业、地方运输部门等在内的货运营销网络,创造条件实现网络化经营,才能有效地发挥路网优势,实现全程代理。网络化经营是铁路货运代理企业优质高效的经营活动方式,它将布局分散、粗放经营转变为紧密联系、集约经营,通过利益共同体的努力,最大程度上统一规范运输代理行为,以达到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实现铁路货运代理的网络化经营,要求代理企业群体的经营模式、运作方式、经营机制、技术条件和监控手段等方面有比较统一或接近一致的做法和共同遵守的经营规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得力指导和运输代理企业的共同努力,逐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1 )经营模式的选择一种是松散型,即按经济吸引范围或辐射区域建立联合经营体,不同所有制的货代企业互相签订共同遵守的规则和协议;二是实业型或紧密型,通过组建铁路货运代理集团公司,实现服务、价格、清算、信息等方面的统一经营管理。选择、决定何种经营形式,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和运输代理业的发展需要。
( 2 )规范行业行为和质量标准坚持自愿委托、依约服务、合理取酬等原则,贯彻ISO-9002 质量认证标准,建立服务质量体系,采用醒目的品牌标识,树立铁路货运代理企业的整体形象。
( 3 )规范报价制度和清算办法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实现对委托人的一次报价、一次收费、全程代理。企业之间经济往来、资金占用按规定进行清算,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比例分配利润。
( 4 )规范合同格式、内容和票据管理运输代理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应能划一,合同条款公正,票据使用合法,文档管理规范。
( 5 )健全监督机构和办法按不同经营形式确定的监督机构和方法,应重点对侵犯委托人权益,扰乱运输市场经济秩序和有损重点物资运输的代理行为加强监督,坚决杜绝。
铁路货运代理网络化经营是运输代理业的努力方向和艰巨任务,上述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和顺利实施,需要政策支持、立法保证和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