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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大件货物运输注意事项
2011-04-12    来源: 中铁物流网

对于铁路大件运输的基本要求如下:

    第一:操持铁路货物托运手续时,除按一般规定外,托运人必须提交货物说明书,以及装卸、加固等具体要求,特殊情况下,还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准运证。承运人应根据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掌握货物的具体特征,选择适合的车辆,具备平安运输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再办理承运手续。

    第二:铁路货物承运人应根据大件货物的外形尺寸和车货质量,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第三:制定货物装卸、加固等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合理装载、加固牢靠、平安装卸。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

    第四:运输大件货物,属于超限运输的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依照核定的路线行车。市区运送大件货物时,要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部门审查并发给准运证,方可运送。

    第五:按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行,并在货物最长、最宽、最高部位悬挂明显的平安标志,白昼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以警示来往车辆。特殊的货物,要有专门车辆引路,及时排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