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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必须尽早“戒了” 防止有关部门瘾症加重
2011-03-16    来源: 中铁物流网

        近日,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如果国家不对公路收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恐怕我国公路物流企业将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

目前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占到了总成本的1/3,因此,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确有必要。但这必须以延长收费年限为代价吗?

高速公路大都是贷款修建的,降低了收费标准,30年内还不清贷款,可能是交通部门准备延长收费年限的主要理由。但,除了延长年限就没有其他办法吗?收费能不能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媒体的很多报道表明,收费站的养人现象非常严重,很多收费站不仅职工众多,而且工资很高。前不久就有报道称,温州的一个收费站竟有 113人领工资!而江苏省交通厅的一名副厅长甚至公开宣称想去当一名收费站管理员,因为普通收费员的月薪就超过8000元……这些问题不去解决,却要增加收费年限,“收费站”岂不是要变成“福利院”吗?

再者,还贷只能依靠收费吗?财政能不能承担一部分?近年来,财政收入连年大增,政府财力不断增强,拿出一部分钱还贷是完全可以承受的。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初具规模,有些高速公路甚至出现了“路上冷落车马稀”的情况,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设理应放慢节奏,这样就可以把更多的财力放在还贷上。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公路是典型的公共品,本来就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当初之所以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主要是因为交通瓶颈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而政府实在拿不出很多钱来修建公路,也就是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不得已之下采取的权宜之计。这个临时性的政策实行30年就已经足够长了,如果再延长,就有永久化之嫌。

“坐地收钱”、“旱涝保收”,如果再把收费权转让给企业,政府就更加省心省力了。因此,“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施行以来收费期限的不断延长早就显露出了成瘾的征兆,而延长收费期限的图谋则说明有关部门的瘾症正在加重。对此,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