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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物流中高速路收费年限拟延长
2011-01-24    来源: 中铁物流网

        近日召开的 2011年中国公路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

        有什么理由延长收费年限呢?第一个理由是收费标准将下降——人民群众都知道这个把戏叫 “朝三暮四”,将早上三个下午四个,换成早上四个下午三个。想以“降收费标准”换取“延长收费年限”,以“降收费延年限”来营造进步的幻觉,把公众当成啥了?其实,这个问题公众很清楚,因为很多人认为公路运输收费的改革,既应该降低收费标准,又应该缩短收费年限。

        再看另外一个收费理由——蔡玉贺透露,国外很多收费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中国目前收费公路最长的年限是30年,因此下一步将延长收费时间。蔡副司长或许经常出国考察,所以对于国外收费公路的情况很了解。

        说到为什么要延长收费年限,答案肯定是“收费还贷,收的费不够还贷,又要降低收费标准,当然得延长收费年限啊!”听起来似乎有理,其实大谬。如果按照交通部门收费还贷的逻辑,就是收100年,那钱也不够还贷。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说,去年河南省150多条干线公路收费站,仅有51条完成了征收任务,今年河南省的干线公路通行费收入还不够偿还贷款的利息;广东省一收费站年收费649万元,还贷仅31万元,只占总收入的5%,计算结果是,该收费站还需收费 756年。难道真是收756年?我们还有多少代子孙过这路时还得交费?当然,当养路费异化成养人费时,收多少费都不会够他们花。

        公路本来就最低限度地收费,最大限度地让公众免费通行,以体现其“公”的特色。公众为何要纳税?就是为了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理当为纳税后的公众提供公路这样的免费服务,纳税后还要交无数的费,这显然是盘剥民众的重复征税。收费还贷一直以来的借口是“国家财力不足”,这在过去可能有理,可在财政税收连年增长、国库充盈之时,应立即恢复公路的免费公共品属性,不能收费收上瘾了就戒不了。如果交通部只是换个方式的征收过路费,将对我们的公路货运带来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