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应注意如下事项:
1,货物装箱前应调查清楚该类危险货物的特性、防灾措施和发生危险后的处理方法,作业场所要选在避免日光照射、隔离热源和火源、通风良好的地点;
2,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面积和必要的设备,以便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处置;
3,作业时要按有关规则的规定执行。作业人员操作时应穿防护工作衣,带防护面具和橡皮手套;
4,装货前应检查所用集装箱的强度、结构,防止使用不符合装货要求的集装箱;
5,装载爆炸品、氧化性物质的危险货物时,装货前箱内要仔细清扫,防止箱内因残存灰尘、垃圾等杂物而产生着火、爆炸的危险;
6,要检查危险货物的容器、包装、标志是否完整,与运输文件上所载明的内容是否一致。禁止包装有损伤、容器有泄漏的危险货物装入箱内;
7,使用固定危险货物的材料时,应注意防火要求和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和强度;
8,危险货物的任何部分都不允许突出于集装箱外,装货后箱门要能正常地关闭起来;
9,有些用纸袋、纤维板和纤维桶包装的危险货物,遇水后会引起化反应而发生自燃、发热或产生有毒气体,故应严格进行防水检查;
10,危险货物的混载问题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如日本和美国规定,禁止在同一区域内装载的危险货物,或不能进行混合包装的危险货物,不能混载在同一集装箱内。英国规定,不能把属于不同等级的危险货物混载在同一集装箱内。在实际装载作业中,应尽量避免把不同的危险货物混装在一个集装箱内;
11,危险货物与其他货物混载时,应尽量把危险货物装在箱门附近;
12,严禁危险货物与仪器类货物混载;
13,在装载时不能采用抛扔、坠落、翻倒、拖曳等方法,避免货物间的冲击和磨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