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集装箱办理站按其业务性质和办理范围的不同可分两种:一种是集装箱运量较大,定期直达列车的始发或终端站,也叫基地站;另一种是集装箱运量较小,仅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称为办理站。建立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有一定数量的集装箱货源.
2.有装卸集装箱的机械设备;
3.有一定的硬面化场地;
4.有办理业务成专职人员。
在上述条伴中,集装箱货源是基础,也是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的先决条件。
集装箱办理站,一般具有两种职能,即商务职能和技术职能。
1.商务职能
(1)受理集装箱货物的托运申请;
(2)办理集装箱受理(交付)和装(卸)业务;
(3)编制集装箱运输计划;
(4)编制有关单证;
(5)核收费用。
2.技术职能
(1)提供良好的集装箱;
(2)安排集装箱装卸、搬运机械;
(3)联系办理“门到门”运输业务;
(4)联系安排铁路联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