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运输过程中当收货人拆箱发现货损时,提单实际已流转至收货人处,并被承运人收回。按理说,无论是那种交易方式,风险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托运人不必参与货损处理。但在目前的交易中,尤其是农产品销售合同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条款“如货物发生货损,买方有权拒付货款,货物所有权由卖方保留”。这种条款显然增加了卖方的风险,但由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卖方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条款。再次情况下,托运人在发生货损后应及时有关单位协同承运人对货损情况进行检验,然后处理剩余货物,保留残值。对货物所有权的归属情况应当请求收货人书面确认,以免除日后进行诉讼时发生所有权归属的争议。其次,订有此类合同条款的货物运输险通常是卖方投保的,而货损发生后,投保人往往急于从保险人畜获得理赔,忽略了及时处理已发生损失的货物,忽略了有关货损责任的确定,冷藏货物的保鲜时间是较短的,拆向后,及时原来好的货物,在一段时间后也会腐坏变质,这段时间发生的损失又应该由谁来承担呢?答案是很明显的,托运人如果消极的放任损失扩大,保险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有权拒赔。因此,及时处理已受损货物,保留残值是托与人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由于界定冷藏箱运输发生货损的原因的时效性很强,尽快确定货损怎人是托运人的又一义务。一方面,托运人自己可以向责任人追偿,及时是由保险公司理赔,托运人也要为保险人向有怎人第三方追偿提供有效各类文件,综上所述,冷链物流中每个人都有着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