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和“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集装箱运价率计算。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 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运费计算: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分别加30%、20%计算;标记总重为30.480吨的通用20英尺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加20%计算,按规定对集装箱总重限制在24吨以下的除外。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运费计算:装运一级毒害品(剧毒品)的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加100%计算;装运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代码表02石油类除外)、一级易燃固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和过氧化物、二级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加50%计算。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按上述两款规定适用两种加成率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加成率。
自备集装箱空箱回空运费计算:自备集装箱空箱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重箱运价率的40%计算。承运人利用自备集装箱回空捎运货物,按集装箱适用的运价率计费,在货物运单铁路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免收回空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