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超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超过2000mm时应按表2-1的规定限速运行。限速运行时,由装车站以文电报铁路局请示,铁路局以电报批示,跨局运输则应同时抄给有关铁路局,并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装车后货物总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货车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必须偏离时,横向偏离量不得超过100mm;纵向偏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t。
重车重心高度H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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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限速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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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侧向道岔限速(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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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H≤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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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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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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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H≤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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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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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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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H≤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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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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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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