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原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套印“公路运输票证专章”的客运车票,已于今年10月11日起停止印刷,新的公路运输客运车票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启动使用。
为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我省公路客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套印“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不再套印“公路运输票证专章”。据了解,新版的客运发票,票种及票样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票种和票样,暂不作调整。
为确保新旧版车票过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月底前,旧版公路客票(未套印“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用票单位应对2010年前三季度用票情况和已经印制完成的公路客票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填写《公路客票使用结存表》抄报主管交通管理和地税机关备案,备案后允许将旧版公路客票使用到明年年底。即将用完旧版公路客票的纳税人,应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
2012年1月1起,无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公路客票,一律作废,不作为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