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4.蜜蜂;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在专用线或专用铁路内组织直达整装零担运输,经铁路分局同意由车站和托运人协商并签订协议后办理;如组织中转整装零担,应经铁路局同意。集装箱运输按《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货物快速运输,按《快运货物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特定条件货物运输按附件一《特定运输条件,》的规定办理。准、米轨间只办理整车货物直通运输。但下列货物不办理直通运输:
1.鲜活货物及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罐车运输的货物;3.每件重量超过6吨(特别商定者除外),长度超过16米或体积超过米轨装载限界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