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人托运超限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
(2)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以及限制条件;
(3)必要时,应付有计划装载、加固计算根据的图纸和说明。
发货人托运超限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
(2)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以及限制条件;
(3)必要时,应付有计划装载、加固计算根据的图纸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