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具体是指长度在6米及以上;高度在2.7米及以上;宽度在2.5米及以上;单件重量在4吨及以上的运输货物。
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共分为6级,各类级别详见《货规》附录《特种货物分类表》。
一、大型特型笨重物件的装载:
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装车后,必须用垫木、铁丝或钢丝缆绳固定牢固,以防滑动。货物长度超过车身时(钢材、钢板等),应在后半栏用坚固方木垫高呈前低后高状;对于圆柱体及易于滚动的货物,如卷钢、轧辊等,必须使用座架或凹木加固;货物超出车身的尾部须白天插红旗,夜间挂红灯,以利车辆安全行驶。对于超高、长大、笨重货物,为确保通行,事前应对沿途桥涵或渡口进行勘察,制订有效措施以防不测;运输时需由托运人配备电工,携带应用材料、工具随车护送,必要时还需请有关部门协同在前引道开路,以便排除障碍,顺利通行和提示过往车辆注意。
二、大型特型笨重物件的运送:
由于大型特型笨重物件的外形尺寸较大,给运输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货物、运输工具装卸条件、道路、桥梁等情况达到安全运送的目的。
运送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必须掌握下列情况:
1. 全面了解货物情况 了解货物的尺寸、实际质量、形状、货物的重心位置及装运中有何特殊要求,可否卧倒装运等。
2.察看装卸场地及设备 察看附近是否有电缆、水管、电话线、煤气管道、沟管及其他地下建筑物,车辆能否进入装卸场地,现场设备是否适合机械装卸等
3.综合考虑运输路线情况 对承运路线的道路和桥梁的宽度、弯道半径、承载能力以及其他车辆的流通情况,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
三、在大型特型笨重物件的运送时,驾驶员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运送大型特型笨重物件时,须经公安、公路管理等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准运证,并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运输中要悬挂明显的标志,以引起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注意。标志要悬挂在货物超限的末端,白天悬挂红旗,夜晚悬挂红灯。
特殊超高的货物,要有专门车辆在前引路,以便排除障碍,顺利通行。
驾驶员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密切注意运行情况,利用灯光、喇叭、广播等配合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