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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大件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10-11-24    来源: 中铁物流网

(1)运输时效性差。据统计,无限速、禁会等要求的二级以上超限货物,平均每天仅能运行50km,有限速、禁会等要求时,平均每天仅能运行40km;超限车一般只准编入摘挂列车,列车运行速度慢,在技术站作业和集结时间长。例如,从沈阳一广州的大件货物经铁路运输约需一个月时间,而公路运输仅需10天左右,运输时效性差是铁路大件货物运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2)运输组织、运力配置及生产布局不尽合理。由于目前长大货车集结地过于集中,给日常维修、管理和调配带来一定困难。例如, 2000年哈尔滨锅炉厂为天津蓟县盘山电厂生产的水冷壁、集中下降管、水箱等大件设备急需60辆D22G型车辆运输,由于铁路无法调齐所需车辆,货源被公路承揽。

     (3)办理运输手续繁杂、周期长。由于体制的不适应,导致铁路大件货物运输办理手续繁杂,托运、承运周期长,一般需要十几天。而公路运输的办理手续方便快捷,这严重影响了企业通过铁路运输的积极性。

     (4)部分运输装备相对落后老化。1994年铁道部划拨给特货公司的388辆长大货车中有60%以上已超过折旧年限,由于配件老化,造成运输局面紧张。

     (5)运输规章没有适时修改。现行的各级超限限界是按1959年以前线路采用的旧建筑限界标准划分的,1959年以前修建的线路通过多年改造,目前主要干线的建筑限界(除特定区段外)均符合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标准。因此,仍然按旧的建筑限界标准来制定各级超限限界,已不能客观地反映我国铁路线路的实际情况,需要逐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

    (6)运输干扰大,运输组织不顺畅。运送超限货物的列车往往采取限速、禁会等措施,降低了铁路通过能力,对正常运输干扰较大。在当前铁路客货列车再次全面提速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超限货物的运输组织工作,是铁路发展大件货物运输面临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