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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拟调整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政策
2010-11-23    来源: 中铁物流网

11月18日,云南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公示,拟调整云南省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政策。涉及到的收费范围和对象界定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铁路货运站发送的整车、零担、集装箱货物。据了解,云南省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标准于1994年制定,10多年来未做调整,该项收费政策已不适应铁路护路成本增长的需要。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云南省铁路将增加运营里程约2500公里,护路联防工作量增加,在征求多方意见后,拟定了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并进行公示。

        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政策拟调整方案为,收费范围和对象界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各铁路货运站发送的整车、零担、集装箱货物。继续对军用、抢险、救灾物资,化肥、农药、农用地膜、捐赠、食盐、路料及不足一吨的零担货物免征铁路护路联防费。发送整车、零担货物收取的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标准拟由0.4元/吨调整为0.6元/吨;集装箱按箱征收铁路护路联防费,20英尺集装箱收费标准拟为每箱15元,40英尺集装箱收费标准拟为每箱25元。企业自备箱由企业自主选择按吨或集装箱征收铁路护路联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