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重点工程和国防建设急需运输的特大型设备和需要派人监护、监测运行的重车,可开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专列。跨及三局运输时,由铁道部批准;跨及两局运输时,由相关铁路局协商决定;局管内运输时,由铁路局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