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超限货物时,发站应将超限货物的等级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注明,按下列规定计费: (1)一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50%; (2)二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00%; (3)超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50%; (4)需要限速运行(不包括仅通过桥梁、隧道、出入站线限速运行)的货物,按运价率加150%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