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发生破损(插破口,撞破口,箱体和箱门变形,箱门丢失)事故时,应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责任按下列原则划分:
装车站(包括中转装车站)的装车工组在装车时应检查箱体外状,发现破损通知装车货运员。责任列装车站货运。
卸车站(包括中转卸车站)的卸车工组在卸车时应检查箱体外状,发现破损通知卸车货运员。除能判明属于行车事故和偷盗造成的破损外,责任列装车站装卸。卸车作业中发生的破损,责任列卸车站装卸。
货场堆放的集装箱发生破损,除能判明责任的外,责任列本站货运。进站的集装箱发现破损,应向送箱人索赔。破损的集装箱应及时送修,不能继续运用。中转站发现破损的集装箱,应就地换装。如不危及货物安全可继续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