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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铁路货物办理的交付程序
2009-11-23    来源: 中铁物流网

1.收货人出具领货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 (1) 收货人为个人的,需出具领货凭证和本人身证; (2) 收货人为单位的,需出具领货凭证和领货人姓名的证明文件及领货人本人身份证;  (3)不能提出“领货凭证”的,可凭由车站同意的、有经济担保能力的企业出具担保书取货。 

2.缴付铁路广深运费、运杂费、装卸费等费用,取回货物运单及到达货物作业单。 

3.根据到达货物作业单指明的货位交付处办理货物交付手续。 

4、凭出站放行条将货物提出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