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车的挂运
更新日期:2010-11-13
发站、中转站在挂运超限车以前,由车站值班员或车站调度员将批示命令号码、车种、车号、到站、超限等级报告调度所,分局超限货物调度员确认具备挂车条件之后,制定挂车计划,纳入调度所的日班计划。
调度所在挂运和接运超限车以前,将管内的具体运行条件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以便作好准备工作,发站、中转站的车站值班员应将调度命令交给列车乘务员。由于超限车在运行上有种种要求,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挂入列车。如挂运超限车的列车跨及两个调度所时,需征得相邻调度所的同意后方准挂运。相邻调度所间的预报内容,应包括挂运车次、批示命令号码、车种、车号、到站、品名、超限等级和有关注意事项。
挂有超限车的列车应按照《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内规定的线路到发或通过。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接车线路时,须事先征得列车调度员同意。
超限车应经由最短径路运输,但受到建筑物或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时,可指定绕道运输。
运行上有限制条件的超限车,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编入直达、直通列车。
车长在接收超限车时,应严格检查超限车的装载,加固状态和确认没有窜出检查线,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准挂运。
运行途中发现异状时,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听候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