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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价的构成和特点
2010-11-08    来源: 中铁物流网

目前,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不外乎整车、零担、集装箱。三种运输方式所采用的计费条件尽管有所不同,但其计费的原则是一致的,即根据货物的品类、数量和运输的距离确定各项具体的运输费用。也就是:

(1)确定了货物的发、到站就确定了运价里程;

(2)选定运输方式后,货物的品名决定了其适用的运价号(即运价率);

(3)货物的数量(重量和体积)决定了计费重量。

货物的计费重量中,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零担货物以10kg为单位,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这里所说的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货物运输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运费、杂费、铁路建设基金和其它各项费用的总和。

运费中具体费项较多,计算较复杂,但总和来说可以简单的归纳为两大类:一类为“与运距无关”的费用,主要有“发到运费”,由运价率和计费重量的乘积确定;另一类为“与运距相关”的费用,由运价率、计费重量和运价里程的乘积确定,如:运行运费、新路新价均摊、建设基金等。尽管铁路集装箱自1999年9月1日起率先执行了“一口价”(即发、到站确定后的运输总费用报价),但“一口价”的基本计算仍基于上述原则。

由此不难看出,对于相同的发展,到站,在不考虑那些特殊计费径路规定的情况下,三种运输方式之间运输费用高低的变化直接来自于其所适用的不同的运价号(即运价率)和计费重量的确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