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港口管理局对该市某码头业主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依法给予某码头业主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自《港口法》颁布实施以来,马鞍山对违法从事港口经营的码头业主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近期,马鞍山市港口局基层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市某码头擅自从事港口经营活动,后经查实,该市一家吊装公司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租用该码头非法从事港口装卸业务。为加强港口经营管理,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经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前提下,按一般程序对该吊装公司违法行为实施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到位。
这是马鞍山市港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实施的首例行政处罚。首例行政处罚的实施,不仅标志着该市对港口经营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也体现了该市依法实施港口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