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切换城市]
接取送达费及仓储费
2017-04-18    来源: 资料收集

一、接取送达费费目和费率

1. 对货物从托运人约定交货地点至铁路车站公共装卸场所或货物从铁路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至收货人约定接货地点的短途运输,核收接取送达费。

计费里程:起码里程10公里,之后里程按05取整,12去,89进,37465

起码里程10公里的费率:整车货物15/吨、零担货物1.5/100、20箱450/箱、40英尺箱675/箱,超过起码里程后每公里费率:整车货物0.8/吨公里、零担货物0.08/100公里、20箱24/箱公里、40英尺箱36/箱公里。

每单位重量货物接取送达费=每单位重量货物起码里程费率+(计费里程-起码里程)×超过起码里程后每公里费率

铁路局可上浮50%,下浮不限。

2. 门到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装车、换装等原因,按规定需要加固、包装、防冻、防护等处理时使用的材料,核收装载加固材料费,装载加固材料费可按所用材料成本价加30%计算,具体加成幅度由铁路局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

二、仓储费费目和费率

门到门运输时,货物仓储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的前三日,按下表规定费率的50%计费,自第四日起,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100%,下浮不限,并报总公司备案。

货物承运前和交付后仍在车站仓储,或货物仅在车站仓储时,按实际仓储期间核收仓储费,货物仓储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费,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100%,下浮不限,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仓储费率按普通货物费率加10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