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活动物时,托运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检疫证明,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检疫证明的名称和号码,并将随货同行联牢固地粘贴在运单背面。对承运的活动物,发站应在货物运单、货票、封套上注明“活动物”和“禁止溜放”字样。
蜜蜂运输时,托运人要按车填写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留站存查,一份随票递送到站,一份交托运人)。物品清单要记明蜜蜂的空箱数、有蜂箱数、押运人所带的生活用品,饲养工具及蜜蜂饲料等。
托运猛禽、猛兽时,托运人应与发站商定运输条件和运输防护方法,报发送铁路局批准。跨局运输时,发送铁路局应将商定的事项通知相关铁路局。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商定的运输条件和运输防护方法。
装运活动物应选用专用车辆、敞车或有窗的棚车。
装运牛、马、骡、驴、骆驼等大牲畜,应使用带有古标记的木地板货车;确因木地板货车不足需要使用其他货车时,应采取衬垫等防滑措施。发往深圳北的活牛不得使用敞车装运。
装运活鱼不得使用全钢棚车及车窗不能开启的棚车(采用增氧机运输的除外)。托运人随车携带增氧机时,必须配带1至2只灭火器。随车携带的动力用柴油不得超过100千克。柴油应盛装于小口塑料桶内,口盖必须拧紧,严密不漏。严禁使用汽油动力增氧机,严禁携带汽油上车。
拨配的车辆是否适合装运活动物由托运人检查确定,并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同意使用车辆的车型、车号。托运人认为车辆不适合时,承运人应予以调换。
蜜蜂进站时,托运人必须在蜂箱巢门外安装好纱罩,防止蜜蜂飞出蜇人,遮蔽信号,影响车站作业和行车安全。蜂箱巢门未安装纱罩的,发站不得承运。
蜜蜂的装载,应纵向排列、稳固堆码,并留有足够的通风道,预留押运人休息的位置。在顶部蜂箱上不准乘坐人员,不准装载自行车和其它杂物。
禽、畜可单层或多层装载,每层的装载数量由托运人根据季节、运输距离、活动物的体积及选用的车种车型等情况确定。装运活动物的车辆可开启门窗,但应采取措施防止大牲畜头部伸出。对开启的车门应捆绑牢固,并用栅栏将活动物挡住。开启的门窗最外突出部位不得超限。
运输活动物时,托运人必须派熟悉动物特性的押运人随车押运,负责做好动物的饲养、饮水、换水、洒水、看护和安全工作。押运人每车一至两人,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时,须经发站承认,但合计人数不得超过七人。押运人应遵守“押运人须知”和铁路的有关规定,途中不得吸烟、生火、做饭、用明火照明。
押运人携带物品只限途中生活用品和途中需要的饲料和饲养工具。为放蜂需要带的狗必须装在铁笼内,并交验检疫证明。押运人不得携带危险品和违反政令限制的物品。
装载活动物的车辆原则上不得与乘坐旅客的车辆编挂在同一列车内。确需编挂在同一列车内时,应与乘坐旅客的车辆隔离1辆以上。
活动物装车后应插挂“禁止溜放”表示牌。车站在调车作业时,严禁溜放。
装蜜蜂的车辆与装载农药的车辆原则上不得编挂在同一列车上。如因车流不足、分别挂运有困难,在本次列车运行全程内不发生列车折角转向运行的条件下,可编入同一列车内,但应将蜜蜂车挂在农药车的前部,并隔离四辆以上。
蜜蜂车和生石灰车编在同一列车内时应隔离两辆以上,并将蜜蜂车挂在生石灰车的前部。
活动物在中途上水,由铁路指定的上水站免费供应。上水用具由托运人或押运人自备。车站对挂有活动物车辆的列车,应接入备有上水设备的股道。对需要途中上水的活动物,发站或上水站应拍发电报依次向前方上水站进行预报。上水预报电文内容和代号如下:
内容 |
开车月、日 |
车次 |
车型 车号 |
货物 品名 |
到站 |
收货人 |
代号 |
(1) |
(2) |
(3) |
(4) |
(5) |
(6) |
注:1.在电文首部冠以“上水预报”字样。
2.整列运输时,代号(3)只报车型、车数,不报车号。代号(6)由最后一个上水站向到站预报。
蜜蜂运输不办理变更到站。
为保证铁路作业安全,蜜蜂在车站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放蜂。蜜蜂到达到站后,要尽快办理卸车、交付手续,并及时搬出货场。
运输过程中发现活动物染疫、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时,押运人应及时通知车站。车站发现上述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并按动物防疫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同时拍发电报通知发、到站和上级主管部门。严禁乱扔染疫、疑似染疫的活动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活动物尸体。
活动物的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由押运人或收货人在铁路指定站或到站清除,并按动物防疫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中途随意向车外抛撒,不得违规在中途站清扫和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