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货物运输中,货车的装载量不能超过货车的容许载重量。货车的容许载重量为:
(1)货车的标记载重量;
(2)货物净重加上包装及防护物重量,或机械装载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减吨确有困难时,允许多装重量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2%;
(3)部分货车允许增载量
----标重为60吨的C61、C62B、C63、C64型的敞车,装运煤炭、矿石等散堆装货物时可增载2~3吨;
----标重为60吨的平车,装载军运物资时可增载6吨(即10%);
----国际联运的中、朝、越铁路货车,以标记载重量加5%为货车容许载重量;
凡涂有“免增”字样的货车(包括上述车型车号的货车)均不允许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