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为运输货物的发站进行的各项作业,主要包括货物受理承运、装车作业、核算铁路运输费用和填制货运票据等业务活动。
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发站货运室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作为书面申请。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发货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必须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货运室接到货物运单后,对整车货物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受理货物;对零担货物应按承运日期表签证货物搬入日期和货位,受理货物。发货人按指定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公共装卸场所,送到货位,由发站根据货物运单的记载内容验收。然后,货运员对整车货物签发收货证,对零担货物在货物运单上签字,发货人凭以向发站货运室交付运输费用。
货物装车前,应对车辆状况及货物包装进行检查。装车时,应遵守货物装载和加固技术条件,充分利用车辆的载重力和容积。装车后按规定进行车辆施封,并安插车牌和表示牌。
对整车货物,则在装车完毕后核算货物运输费用;对零担和集装箱货物,在进货验收、检斤以后即核算货物运输费用。然后将货物运单交制票货运员填制货票。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由装车完毕,发站货运室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承运标志着铁路开始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承担运输义务,并负运输上的一切责任。
车站在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和货票丙联交给发货人,铁路货运发货人应将领货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凭以向到站领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