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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减免政策执行
2012-04-25    来源: 新商报

大连市为实现集装箱运输量三年超千万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本月,“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落地,承运大连港各集装箱码头出口集装箱运输的拖车率先受益。

据大连市物流协会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切实降低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因此使大连港口具备更强的吸引力,聚拢更多集装箱来连转运。

具体实施政策方面,规定了适用道路为辽宁省内高速公路各路段,适用对象为承运大连港各集装箱码头进、出口集装箱的拖车。目前,出口流向即拖运出口箱出大窑湾高速路口进集装箱码头,已于4月8日8时起开始实施;进口流向即拖运进口箱出集装箱码头进大窑湾高速路口,实施时间待定。

记者从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DPN)了解到,如拖车运输的箱子在出高速大窑湾站出口48小时内能进入集装箱码头,则本车次具备减免资质。申报通行费减免需登录DPN平台提交申请,填报本车次的箱号、车号信息。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如超重、超速等的集装箱运输车辆不在减免范围之内。